自诉人:(名字、性别、出世年月日、民族、原籍、工作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违法的时刻、地址、损害的客体、动机、意图、情节、手法及形成的结果。有附带民事诉讼内容的,在写明被告人的违法现实之后写清。理由应说明被告人构成的罪名和法律依据)依据和依据来历,证人名字和住址(首要依据及其来历,证人名字和住址。如依据、证人在现实部分现已写明,此处只需点明依据称号、证人详细住址)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则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子规模有以下几类:
所谓告知才处理的案子,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申述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子。告知才处理的刑事案子详细包含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则的凌辱、诽谤案,可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在外。
所谓细微刑事案子是指违法现实、情节较为细微,或许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控制等较轻惩罚的案子。应当留意的是,这类案子着重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建立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依据或许依据是否充沛,假如被害人等没有依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假如被害人等提出的依据不充沛,不足以支撑其申述建议的,人民法院将裁决驳回自诉。
刑事自诉状,是指刑事自诉案子的被害人或许其法定代理人,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违法分子的罪过,恳求究其刑事责任,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书状。